征信體系與社會信用體系的區別和聯系
社會信用體系是指為促進社會各方信用承諾而進行的一系列安排的總稱,包括制度安排,信用信息的記錄、采集和披露機制,采集和發布信用信息的機構和市場安排,監管體制、宣傳教育安排等各個方面或各個小體系,其最終目標是形成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社會信用體系是一種社會機制,以法律和道德為基礎,通過對失信行為的記錄披露、傳播、預警等功能,解決經濟和社會生活中信用信息不對稱的矛盾,從而懲戒失信行為,褒揚誠實守信,維護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的正常秩序,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
征信體系是指采集、加工、分析和對外提供社會主體信用信息服務的相關制度與措施的總稱,包括征信制度、信息采集、征信機構和信息市場、征信產品與服務、征信監管等方面,其目的是在保護信息主體權益的基礎上,構建完善的制度與安排,促進征信業健康發展。<?xml:namespace prefix="o">
征信體系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和核心環節。社會信用體系是目的,征信體系是手段。征信體系建設的主要作用是通過提供信用信息產品,使金融交易中的授信方或金融產品購買方能夠了解信用申請人或產品出售方的資信狀況,從而防范信用風險。同時,通過準確識別企業、個人身份,保存其信用記錄,有助于形成促使企業、個人保持良好信用記錄的約束力。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內容更廣泛,除征信體系建設外,其他部門如質檢、稅務等對本行業內部的市場行為進行懲戒和表彰獎勵等都屬于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內容。